東莞的公積金怎樣可以全部取出?
1.
申請人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并由東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
持東莞市公積金管理處或辦事處審批蓋章的提取單、公積金專用存折或公積金卡及有效***,到銀行公積金業(yè)務經辦網點辦理;
3.
非東莞市戶籍員工終止勞動關系、退休員工銷戶提取公積金需要委托銀行審核,申請人需要遞交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材料、退休證明、***等,審核通過后,可直接到銀行公積金業(yè)務處理網點申請取出。
在東莞離職了公積金怎么全部提取?
您可以根據(jù)規(guī)定向您所在的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zhí)崛」e金。一般來說,在離職后6個月內,您可以攜帶離職證明和***到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提取手續(xù)。
如需全部提取,您需要填寫相關申請表格,提供離職證明以及***信息等資料,經過審核后,公積金管理部門會將全部提取的款項匯入您的銀行賬戶。需要注意的是,提取公積金涉及一些手續(xù)和時間,您可以提前咨詢當?shù)毓e金管理部門的具體辦理流程。
東莞住房公積金能提取嗎?
可以的,需要滿足提取條件,具體如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guī)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擴展資料:
公積金***的相關規(guī)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或者不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手續(xù)。
住房公積金***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提供擔保。
參考資料:
東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東莞公積金怎么全部提取出來?
按照國家規(guī)定,繳納公積金后,符合相關條件的是可以將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的。一般情況下,住房公積金是不允許全部提出來的,只有在離職、調任、退休等特殊情況才可以全額提取出來,或者非本地戶口,或者是戶口遷出公積金繳存地的職工離職后,如果不打算在公積金繳存地繼續(xù)工作,那么不需要封存公積金賬戶,可以直接申請銷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將個人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全部取出。
1.本人攜帶***原件及復印件,根據(jù)不同地區(qū)規(guī)定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在所在單位領取并填寫申請書,單位需要簽字蓋章。
3.職工攜帶相應材料,到工資卡***行進行辦理相關手續(xù)。
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和提取條件。
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及流程:
方式一:由東莞住房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提取公積金)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折或公積金龍卡和有效***等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