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給員工交社保是半年交還是一年一交?
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需要按月繳納,每月進行一次結算、對賬、繳費。
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需要按月繳納,每月進行一次結算、對賬、繳費。
單位每月從員工工資中代扣員工個人繳納社保部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社會保險費。單位社保繳納時間: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yè)務進行審核結算,并核定當月的征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xù)(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每月10號,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出當月數據后,由參保單位到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guī)定》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新員工入職后有沒有規(guī)定單位什么時候交社保?
1、員工入職后,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公司應該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2、公司試用期或者一個月內不買保險,這樣做是違法的;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如下:1、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yè)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2、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擴展資料1、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財政給予補貼并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并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2、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職日,所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即進行社保繳納申報,那么企業(yè)最晚應在員工入職30日內為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比如員工5號入職,那么在他入職后的下個月5號之前,必須辦理社保申報。
3、用人單位未按照規(guī)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xù)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guī)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