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傷保險基金?
工傷保險基金是指為了建立工傷保險制度,使工傷職工能夠得到及時的救助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而籌集的資金。工傷保險基金由下列項目構成: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j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基金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強制性。即工傷保險費是國家以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向規(guī)定范圍內的用人單位征收的一種社會保險費。具有繳費義務的單位必須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履行繳費義務,否則就是一種違法行為,用人單位要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是共濟性。即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后,不管該單位是否發(fā)生工傷,發(fā)生多大程度和范圍的工傷,都應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由基金支付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繳費單位不能因為沒有發(fā)生工傷,沒花費工傷保險基金而要求返還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也不應因單位發(fā)生的工傷多、支付的基金數(shù)額大而要求該單位追加繳納工傷保險費,而只能在確定用人單位下一輪費率時適當考慮其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情況。
三是固定性。即國家根據(jù)社會保險事業(yè)的需要,事先規(guī)定工傷保險費的繳費對象、繳費基數(shù)和費率的基本原則。在征收時,不因繳費義務人的具體情況而隨意調整。固定性還體現(xiàn)在工傷保險基金的使用上,實行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挪用。
工傷保險基金遵循“統(tǒng)籌共濟”“大數(shù)法則”的原則,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用人單位廣泛籌集資金,解決勞動者因工傷殘或死亡之后本人或遺屬的經濟補償問題。
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必須要考慮兩方面的因素。
您好,工傷保險基金是指由雇主和員工按照一定比例繳納的一種社會保險基金,旨在保障員工在工作中發(fā)生意外傷害或患職業(yè)病時的醫(yī)療費用、失業(yè)補償和撫恤金等。
該基金由***管理和監(jiān)管,用于支付工傷保險的各項費用。
工傷保險基金由哪些構成?
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其繳納數(shù)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工傷保險基金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構成:
1.繳費單位的基本保險費:雇主根據(jù)員工的工資總額按照一定比例繳納的保險費,作為工傷保險基金的重要來源之一。
2.***財政撥款:***會根據(jù)需要向工傷保險基金注入一定的資金,以保障基金的穩(wěn)定運行。
3.投資收益:工傷保險基金會將部分資金進行投資運作,通過投資獲得的收益也是基金的重要來源之一。
4.其他收入:包括罰款、違約金等其他來源的收入,這些款項也會被納入工傷保險基金中。